|
2007年7月4日,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省地方标准DB33/ 206-2007《珠宝玉石饰品 标识》。 该标准由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和浙江日月集团负责修订。 由于浙江省珠宝行业最近几年的迅速发展和市场变化, 1997年版的省地方标准《珠宝玉石饰品标识 规定》 由于其自身的局限性,已经很难适应珠宝行业的发展需要。修订后的标准,在关于“名称”的描述中增加了“镀、包金首饰应明确标注为镀、包金”和“贵金属材料应有中文标注,可以同时使用元素符号和外文”及“非贵金属材料应标注主材料的中文名称”的内容;并增加了“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 这将使消费者能够更好地明明白白消费,确保消费者的利益不受损害。 此标准将于2008年3月1日开始实施,届时将成为我省珠宝玉石饰品标识的强制性要求。 《珠宝玉石饰品 标识》省地方标准的发布,将进一步有利于保护消费者权益、有利于珠宝玉石饰品的监督检查、有利于规范珠宝饰品市场、有利于珠宝行业健康、和谐的发展。
4月5日,浙江省地方标准《珠宝玉石饰品 标识》审定会现场 | ||||||
|
| ||||||
|
| ||||||
2、浙江省地方标准网 http://www.cnzjqi.com/db33/show_news.html?newsid=1099982 关于“最新《珠宝玉石饰品 标识》省级地方标准 发布”的报道 3、更多关于贵金属和珠宝的相关标准法规 请点击中心网站 http://www.fytest.com/gold/bzfg/ 4、4月5日,浙江省地方标准《珠宝玉石饰品 标识》审定会现场 http://www.fytest.com/gold/yndt/rdjj/200704/10362.asp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