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挥优势,服务企业,浙江省黄金珠宝饰品质量检验中心(GGC)决定通过会员制形式,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和分析企业质量发展需求,帮助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提升产品质量,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员单位申请条件及程序
1、申请单位需具有工商营业执照;
2、申请单位将相关资料复印件及会员信息注册表传真或寄送本中心,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予以确认;
3、通过审核批准的单位,将统一编号建档,颁发GGC会员证书;
4、会员单位服务有效期一般为一年,到期要求继续履约的,须在有效期满之前三十天内提出续约要求,否则服务自动终止;
二、为会员单位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下三页)
三、会员单位需履行的义务
1、遵章守纪,依法经营,主动做好产品售后服务和质量信息反馈工作,愿意接受质检部门和全社会的质量监督;
2、质量立企,诚信兴业,对用户(消费者)负责,严格把好产品检验关,保证产品质量;
3、因企业未履行义务而导致产品检验不合格的,我机构有权提前取消其会员单位资格。
4、会员单位需按时交纳技术服务(检测)费:2500元/年/单位;
5、会员单位应与中心有密切合作关系,中心根据会员单位上年度检测量及忠诚度考核是否延续会员资格及划分会员等级;
四、GGC会员单位申请及延续注册
1、如果贵单位是初次申请GGC会员单位,请点击下载《GGC会员单位注册信息表》;
2、如果贵单位需要延续GGC会员单位资格,请点击下载《GGC会员单位延续注册信息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