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不规范问题,切实加强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管,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专项检查的通知》的要求,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对全省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上市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检查采取企业自查自纠和药监部门集中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突出重点相结合,依法查处和规范整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06年5月10日前,药品生产企业对本企业生产上市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工作。5月15日起,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稽查、安检、注册等部门人员,对辖区药品生产企业生产上市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全面检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派检查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专项检查以规范纠正为主,对一般问题,责令企业改正;对严重违反23号局令、可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有主观故意、屡教不改情节的问题,坚决予以立案查处;对符合23号局令但不符合24号局令的问题,督促企业立即制订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及时申报改换;对市场发现的问题严重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典型案例,及时予以曝光。 (2006.04.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