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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食品添加剂被“严管”
2005-10-9 9:11:40 作者
 
    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记者1日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了解到,针对当前食品安全的突出问题,质检总局决定修改部分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增加相关发证检验项目,以加大对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非食品原料的监控力度。

    据悉,质检总局将以乳制品、肉制品、酱腌菜、食醋、饮料等5类产品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增加发证检验项目。在乳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微生物、非食用蛋白水解液等检测要求;在肉制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胭脂红、苯甲酸检测要求;在酱腌菜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苏丹红、工业盐和对羟基苯甲酸酯检测要求;食醋产品发证检验中增加工业冰醋酸检测要求;在饮料发证检验中增加香精香料和甜味剂检测要求。

    同时,各省级质检部门将配合质检总局加快食用香料、食用化工产品等1318种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发证进度,并将于12月份完成所有具有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产品的发证工作,并公告开展无证查处。

    质检总局明令,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不得在产品中添加非食品原料,并要在质量承诺书中承诺所生产的复合食品添加剂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则不得滥用添加剂,不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要建立购买和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加工助剂情况的台账,并定期报当地质检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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