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服务
旧版方圆
邮箱登录
方圆内网
关于方圆主页
走进方圆
组织机构
视频点播
集团刊物
信息服务主页
新闻中心
相关发文
政策法规
推荐台
资料下载
信息查询
专业服务主页
质量检测
质量认证
质量鉴定
技术评估
方圆会员
方圆咨询
方圆培训
商务平台主页
自助建站
产品信息
供求信息
仪器设备专栏
学术园地主页
专家答疑
重点实验室
科研项目
学术交流
首页
>
信息中心
>
新闻中心
>
方圆快递
>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11月1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11月1日实施
2005-10-17 9:58:26
认证认可工作是国际通行的规范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是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保证产品质量、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可靠方式,是国家从源头上确保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市场行为、指导消费、保护环境、保护人民生命健康、保护国家经济利益和安全、促进对外贸易的重要保障,在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起着日益重要的作用。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出现,使认证认可制度成为市场经营者相互信任,确保人员、服务、资本、商品跨地区、跨国界流动的支撑性、基础性制度。近年来,我国认证认可事业发展迅速,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完善和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突出的重要作用。但一直以来我国存在着法律法规建设滞后、部门职责不清、多头管理、政出多门、体制混乱等问题,制约了认证认可工作的发展。为适应世贸规则,履行我国加入世贸的承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党中央、国务院决定改革我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体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
《条例》的立法宗旨是:通过规范认证认可活动,提高产品、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体现了认证认可工作要有新的发展,必须纳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这一客观规律。《条例》明确了“客观独立、公开公正、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
《条例》确立了一系列新的重要制度:国家实行统一的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制度、认可制度;对认证机构的设立实行许可制度、对实验室和检查机构能力的认定制度;实行自愿性认证和强制性认证相结合的认证制度、政府监督与行为自律并举的监督制度、允许外资进入并加强监管的制度、认证咨询机构和培训机构的监管制度等。
当前文档点击次数:691
【关闭窗口】
相关文章
欧盟将通过邻苯二甲酸盐限制指令
(2005-10-9 9:57:17)
澳大利亚昆士兰州Queensland州卫生和健康科学服务部(QHSS)
(2005-10-8 15:50:41)
SYBR闪亮登场替代EB
(2005-10-8 18:43:32)
我国检测市场年底全面开放
(2005-9-26 21:32:34)
贺集团国家实验室认可圆满结束
(2005-9-26 16:33:14)
2005年浙江省建筑涂料年会在杭召开
(2005-9-19 14:56:45)
方圆检测又一批“高精尖”项目通过国家实验室认可
(2005-9-11 14:46:29)
浙江方圆检测集团应邀参加IECEE-CMC第八届年会
(2005-7-8 9:47:23)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方圆检测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