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圆检测合格产品电子证书
客户责任书
集团作为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为客户提供检测电子证书服务,目的在于保障客户权益,公证检测品质。
为确保在使用过程中,客户能够保证获取证书信息的相关方正确识别和理解,保障证书信息的权威性、公正性、安全性,所有客户在申请和使用电子证书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一、方圆检测电子证书仅用于受检产品检测报告的身份识别和信用保证。不能用于其他任何非法或易于引起歧义的用途,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由客户自行承担,涉及到本集团的合法权益时,本集团将保留追究相关方法律责任的权利。
二、为保证客户及证书信息的正确录入,请在申请电子证书时遵照证书服务受理点的规程办理相关手续,并严格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三、证书受理点在进行客户身份录入或证书制作时,将充分遵守浙江方圆检测网安全操作流程,严格审核,确保证书信息与有关的检测结果保持一致。故意或过失提供不真实资料,导致电子证书错误并造成有关损失时,由客户承担一切责任。
四、方圆检测集团将积极响应合格产品的证书申请请求,及时为通过审核的客户制作证书。但由于网络故障或其它不可抗力而导致暂停或终止全部或部分证书服务,本集团不承担责任,但会在故障修复或障碍消除的第一时间重新签发证书,以尽力保障客户权益。
五、本集团郑重承诺: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由方圆检测集团签发的电子证书将不会被伪造和篡改。
六、随着网络技术的进步,本集团将可能提醒客户更换新一代的电子证书。
七、当客户不希望继续使用电子证书时,可随时与我集团联系,递交书面申请,废止电子证书。客户已付的相关费用不再退回。集团在接到客户正确废止申请后的24小时内废止客户电子证书。
八、电子证书所依据的应当为本集团及集团下属各检测单位出具的有效检测报告。客户申请电子证书服务的时限由客户自行决定,自证书上网之日起算。
九、建议客户在证书失效前20天向方圆检测集团提出电子证书更新请求,否则证书到期将自动失效。
十、方圆检测集团对于下列情况之一,可自主废止所签发的证书并在网站上公开声明:
1、申请初始注册时,提供不真实材料的;
2、未按规定缴纳证书及其它约定的服务费用的;
3、违反国家法律或者其它规章制度,不应签发电子证书的;
4、盗用、冒用、伪造或者篡改他人证书的;
5、未履行其它安全电子业务应承担的法定责任的。
十一、如因客户或证书信息所涉事项的变更,客户应当主动携带相关证明文件及原电子证书,向本集团请求变更或废止电子证书。在正式申请变更或废止前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客户承担,在正式申请变更或废止后因集团未及时变更或废止证书而引发的相关法律责任由本集团承担。
十二、本责任书如有修订并涉及客户权利义务的变化时,本集团会在www.fytest.com网站进行通知,并同时联系客户,敬请客户关注。如有任何问题,请您联系我们0571-85121927,我们随时为您提供服务。
十三、本责任书的最终解释权归属浙江方圆检测集团。 |